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和领取标准

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和领取标准

一、缴费标准:

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5个档次。

二、领取标准: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国务院统一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,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,即每人每年660元;对东部地区给予50%的补助,即每人每年330元。这是目前的补助水平,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。

扩展资料

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背景和主要内容:

1986年,国家“七五”计划提出“探索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,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,进行试点,逐步实行”。1991年,经国务院同意,民政部开始选择部分县市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民政部于1992年1月正式下发了《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》,明确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,集体补助为辅,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。

2002年11月,党的十六大提出:“在有条件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。”从2003年起,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建立个人缴费、集体补助、政府补贴为筹资机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。

党的十七大提出,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。为了区别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,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,并明确了个人缴费、集体补助、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。

2009年,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,国务院决定开展个人缴费、集体补助、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,并下发了《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[2009]32号)。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%的县(市、区、旗),2010年将试点范围将扩大到23%的县(市、区、旗),以后逐步扩大试点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,在“十二五”期间要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。

参考资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