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不是按房款交税的而是按房子的面积交税。正常过户所需要的费用:
交易手续费: 2.5元/平方米×建筑面积 ;
合同印花税: 房屋成交总额×0.05%;
营 业 税: 普通住宅 2年内:房屋成交总额×5.55% ;2年或2年以上:免征 ;
个人所得税: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%或利润部分×20%;
土地增值税:普通住宅免征,
买卖合同公证费:(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) 房屋成交总额×0.3%;
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,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.5%的契税。
扩展资料
买卖房屋的税收,国家列明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标准,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清晰可见,购房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,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;
但自2006年国家出台“国十五条”,其中规定,“从2006年6月1日起,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,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”。
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,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、教育附加费均是卖方支付的,前二者是房屋卖出所产生,而卖方就是所得者,所以,这以上税费由卖方支付才是合理的。但这几个税费所占比例较大,就成了卖方定价的一个重要标准。
因此,很多卖家相应降低房价,搞一刀切,净收房价,所有税费由买方负责了。不过生意场上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当各自认为物有所值时,买卖就成功了。
税费由谁交的问题,实际上国家有明文规定,全由买家交原则上说是不合理的。但实际上税费与房价是相互关联的,如果卖家交税费,那么房价可能就高一些,买家交税费,房价就相对低一些。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,从这个角度讲税费由买家交也是合理的。
参考资料来源:
